Rss | Tags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 正文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卢旺达实施《公约》第25条

录入者:js 日期:2016-10-21 22:50:28 人气:4 评论:0

  卢旺达通过《刑法典》第211、230 和233 条遵守《公约》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刑法典》第211 条具有普遍适用性,将引诱个人在任何法律诉讼中作假证定为刑事罪,无论该行为是否实现了预定目标。然而,没有对干预作证作出明确规定。第230 和233 条使用了术语“叛乱”,从而满足了《公约》第二十五条第㈡项的要求。

    标签:公约实施
    评论信息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