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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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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实施《公约》第25条

录入者:js 日期:2016-10-21 19:56:11 人气:5 评论:0

  加拿大报告称,《刑法典》第139 条将故意企图“以任何方式……阻挠、误导或妨碍司法进程”的行为,包括通过威胁、贿赂或其他方式劝阻或企图劝阻个人提供证据的任何行为定为犯罪。第423.1 条禁止“司法系统参与者”干预司法行政的任何行为。第2 条给出了这一术语的定义,这一术语适用广泛,包括律师、法官、陪审员、治安官以及执法、司法和其他公共部门工作人员。
  《刑法典》第129 条将抵制或妨碍公职人员或治安官履行公职的行为定为犯罪。此外,没有合理的理由,未协助治安官执行逮捕或维护和平的行为构成犯罪。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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