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有组织犯罪法》第5 条将以下行为定为犯罪,即某人,知道或理应知道其他人员获取非法活动所得,却与任何人订立任何协定或进行任何安排或交易,以此便利其他人员或代表其他人员保留或控制非法活动所得,或者将非法活动所得用于资助其他人员代表其本人或为了其本人的利益以任何方式获得财产。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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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有组织犯罪法》第5 条将以下行为定为犯罪,即某人,知道或理应知道其他人员获取非法活动所得,却与任何人订立任何协定或进行任何安排或交易,以此便利其他人员或代表其他人员保留或控制非法活动所得,或者将非法活动所得用于资助其他人员代表其本人或为了其本人的利益以任何方式获得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