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课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公约》第二十四条所定义的窝赃是《2008 年法》第2(1)(b)条规定的刑事罪,一般地说,是《刑法典》第179 条(新的《刑法典》第326 条)规定的刑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