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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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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实施《公约》第23条

录入者:js 日期:2016-10-17 12:07:32 人气:7 评论:0

《刑法》第191条述及洗钱罪。同时,目前中国在立法上已初步建立反洗钱法律体系,具体包括刑事立法、金融立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从法律上确立了中国反洗钱行政管理体制,明确了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规定了具体的反洗钱措施,与《公约》第十四条和第五十二条相对应。

中国也逐步完善了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中国人民银行对全国反洗钱工作承担组织、指导、部署、协调和领导责任,并设立了反洗钱协调机构,建立了反洗钱协调会商机制,形成了以金融机构的尽职调查和可疑信息报告为基础、以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的信息分析为关键,以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及分支机构反洗钱处的行政调查与案件移交为纽带,以公检法的刑事侦破、起诉和审判为终点的反洗钱工作机制。

但中国刑法中洗钱犯罪上游犯罪有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范围较《公约》小得多;洗钱罪的主体范围偏窄;本罪的刑罚偏低。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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