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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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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圭实施《公约》第23条

录入者:js 日期:2016-10-17 11:35:44 人气:8 评论:0

   通过《第14294 号判决法》(1974 年)和《第17016 号法》(1998 年),乌拉圭将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财产而予以窝赃、隐瞒、转变和“自我洗钱”的行为定为刑事犯罪。根据《公约》确立的犯罪中有对犯罪所得的洗钱的上游犯罪。乌拉圭遵守《公约》第二十三条的大多数要求。不过,乌拉圭有待按照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㈣项的要求正式提供其立法。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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