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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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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实施《公约》第37条

录入者:xyq 日期:2016-10-16 15:07:37 人气:5 评论:0

出台了保护犯罪知情者的法律措施(《预防和打击腐败法》第 51(3)条和第 39 条)。官员报告称,《预防和打击腐败法》第 52(1-4)条可保护提供实质性配合的人,但其未明确提及予以配合的被告人。预防和打击腐败局(《预防和打击腐败法》第 45 条和第 51 条)或检察长可对予以配合的被告人不予起诉,正在协商通过一项认罪求情协议制度。法院有对在参与犯罪行为前予以配合的人减轻处罚的酌处权。正在审议举报人立法,该法将为合作的被告人提供保护。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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