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课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在瑞士,被告与当局合作仅在刑事法院决定判刑阶段作为使罪行减轻的情节考虑。瑞士法律不保障免予起诉,也不允许事前保障更优惠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