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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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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威士兰实施《公约》第37条

录入者:xyq 日期:2016-10-16 0:12:24 人气:5 评论:0

《刑事程序和证据法》第 234 条鼓励从犯为国家利益而作证。第 235 条没有规定豁免从犯,但规定不得利用他们的证词指控他们。法律没有规定减轻处罚;但法院在量刑时可将罪犯的配合作为减轻因素加以考虑。《证人保护法案》将保护与执法机关配合的罪犯,将他们作为证人对待。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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