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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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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加拉国实施《公约》第23条

录入者:js 日期:2016-10-15 18:40:57 人气:6 评论:0

    最初于2002 年通过的《防止洗钱法》于2009 年和2012 年进行了修订。该法仅部分符合《公约》,因为所列的上游犯罪清单并未包括《公约》所规定的所有行为。在进行国别访问时,据报告已根据洗钱相关法规对222 人进行了调查。金融情报机构收到了约600 份可疑交易报告。其中有200 个案件被移交给反腐败委员会,125 个案件被提起诉讼,但至今尚未定罪。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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