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非洲经济和货币共同体(中非经货共同体)和中部非洲货币联盟(中非货币联盟)2010年10月2日第02/10号条例处理制止和预防中部非洲的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行为。该条例第1条界定了构成洗钱罪的要素,包括犯罪产生的财产或犯罪所得的转化、转移、窝藏、获得、占有和使用。该条例还涵盖通过协助或教唆实施犯罪而参与、串通和共谋。
加蓬立法提出了一份与洗钱有关的上游犯罪清单,但该清单并未列入《公约》下的所有罪行。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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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非洲经济和货币共同体(中非经货共同体)和中部非洲货币联盟(中非货币联盟)2010年10月2日第02/10号条例处理制止和预防中部非洲的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行为。该条例第1条界定了构成洗钱罪的要素,包括犯罪产生的财产或犯罪所得的转化、转移、窝藏、获得、占有和使用。该条例还涵盖通过协助或教唆实施犯罪而参与、串通和共谋。
加蓬立法提出了一份与洗钱有关的上游犯罪清单,但该清单并未列入《公约》下的所有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