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制度目前通过洗钱收益法特别是其第34 节(洗钱)和35 节(占有涉嫌犯罪收益的财产)加以实施。在现场查访之时,尚未根据这几节的规定对任何案件展开调查和起诉。对上游犯罪适用了设立界限的做法,即依照洗钱收益法可处以三年监禁至死刑的犯罪。还并没有针对构成上游洗钱犯罪的定罪。洗钱收益法未列入有关基本犯罪治外法权的任何规定。没有述及自我洗钱的任何规定,但国家主管机关认为法律并没有防止这类犯罪的规定,处理洗钱事项的金融情报单位隶属于警察部门,在业务上并没有独立性。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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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反洗钱制度目前通过洗钱收益法特别是其第34 节(洗钱)和35 节(占有涉嫌犯罪收益的财产)加以实施。在现场查访之时,尚未根据这几节的规定对任何案件展开调查和起诉。对上游犯罪适用了设立界限的做法,即依照洗钱收益法可处以三年监禁至死刑的犯罪。还并没有针对构成上游洗钱犯罪的定罪。洗钱收益法未列入有关基本犯罪治外法权的任何规定。没有述及自我洗钱的任何规定,但国家主管机关认为法律并没有防止这类犯罪的规定,处理洗钱事项的金融情报单位隶属于警察部门,在业务上并没有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