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司法特权而言,议员、法官和检察官被授予豁免权(关于司法机构的第 7/2009 号法律和关于总检察长办公室法规的第 22/2007 号法律)。取消豁免的程序视个人情况而定。根据莫桑比克主管机关提供的信息,总统的豁免可由议会取消,而议员的豁免可由全会或常务委员会取消。法官、治安法官和检察官的豁免可由其管理和纪律机构取消。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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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就司法特权而言,议员、法官和检察官被授予豁免权(关于司法机构的第 7/2009 号法律和关于总检察长办公室法规的第 22/2007 号法律)。取消豁免的程序视个人情况而定。根据莫桑比克主管机关提供的信息,总统的豁免可由议会取消,而议员的豁免可由全会或常务委员会取消。法官、治安法官和检察官的豁免可由其管理和纪律机构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