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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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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洛哥实施《公约》第37条

录入者:xyq 日期:2016-10-14 21:02:03 人气:4 评论:0

摩洛哥立法没有预见一项综合奖励制度,来鼓励参与犯罪者与执法当局合作。此外,摩洛哥法律不允许订立认罪和判决协议。公共当局与执法机构之间交流信息,主要通过中央预防腐败机构和金融情报股的工作来得到保障,这两个机构受权从公共机构和机关搜集信息。此外,经济金融部内的金融视察团向执法机构通报其通过控制或审计公共部门发现的不合规之处。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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