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 正文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科威特实施《公约》第37条

录入者:xyq 日期:2016-10-14 20:28:04 人气:5 评论:0

科威特法律鼓励参与任何犯罪活动的人员向执法机关提供有用的信息,并给予其力所能及的一切协助。如果这种协助是在调查之前或实施犯罪之前提供的,则检察官对此种人员可给予起诉豁免,作为对合作的回报。在确定相应的惩处时,法官可考虑到犯罪的情节,包括被告人与执法机关的合作。

    标签:公约实施
    评论信息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