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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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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实施《公约》第22条

录入者:js 日期:2016-10-14 12:24:24 人气:4 评论:0

    联合王国法律并不区分公共和私营部门内的贪污。1968 年《盗窃法》、1969 年《盗窃法(北爱尔兰)》(几乎相同的)条款、可能还有适用于英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的2006 年《欺诈法》,均将贪污、挪用或以其他方式转移财产定为犯罪。在普通法中,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对应于《反腐败公约》内的滥用职权罪。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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