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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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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里兰卡实施《公约》第22条

录入者:js 日期:2016-10-14 10:50:43 人气:6 评论:0

   《刑法典》第386 条(关于不诚实挪用财产)、第388 条和第389 条(均关于违反信托的刑事犯罪)将包括公职人员在内任何人转移财产的行为定为刑事犯罪。1982 年第12 号《公共财产刑事犯罪法》第392 条(关于公务员或银行家、商人或代理人违反信托的刑事犯罪)和第5(1)条规定对公职人员贪污公共财产的行为加倍处罚。判例法在起诉公共和私营部门贪污行为方面也适用类似原则。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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