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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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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林王国实施《公约》第37条

录入者:xyq 日期:2016-10-12 17:37:55 人气:5 评论:0

巴林没有采取与司法当局配合的犯罪者可免于起诉的措施,不过在贿赂和洗钱案件中可以考虑此种配合,在这些案件中,与司法当局配合的人,如果在犯罪行为实施之前向当局举报,可以获得减刑或缓刑(《刑法典》第 193 条和《洗钱法案》第 3 条)。除在洗钱案件中,没有要求向主管机关提供可能有助于剥夺罪犯的犯罪所得以及发现此种所得的真实而具体的帮助。巴林起草了一项关于腐败案件中清算主体的法律草案。与司法机关配合的人可以获得《刑事诉讼法典》第 127 条之二所规定的保护。对于与司法机关配合且住在境外的人的案件,巴林可以达成协议,以提供减刑或缓刑的可能性。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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