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与操纵投标(2008 年《反腐败法》第32 条)和与代理商之间的腐败交易(2008 年《反腐败法》第39 条)相关的私营部门贿赂被定为刑事犯罪。不包括以任何身份领导私营部门实体工作的人员。
《反腐败法》介绍了案例,但未充分详细地说明如何评估实际实施情况。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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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部分与操纵投标(2008 年《反腐败法》第32 条)和与代理商之间的腐败交易(2008 年《反腐败法》第39 条)相关的私营部门贿赂被定为刑事犯罪。不包括以任何身份领导私营部门实体工作的人员。
《反腐败法》介绍了案例,但未充分详细地说明如何评估实际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