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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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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实施《公约》第36条

录入者:xyq 日期:2016-10-11 16:46:04 人气:6 评论:0

在苏格兰,大多数严重腐败案件由皇家办公室内的严重及有组织犯罪司处理。在北爱尔兰,公诉署是主要的检察机关。严重欺诈办公室负责调查和起诉严重或复杂的欺诈案,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它还是负责调查和起诉海外腐败案件的主管机构。除此之外,还有相当数量的其他国家、区域和地方当局(如严重有组织犯罪署、伦敦警察厅、伦敦市警察等),根据具体情况和发生地点,有权处理与腐败有关的罪行。联合王国有独立而大体有效的机制以打击腐败,符合第 36 条。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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