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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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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实施《公约》第36条

录入者:xyq 日期:2016-10-10 22:40:57 人气:6 评论:0

《预防和打击腐败法》第 7 条规定了预防和打击腐败局的任务,第 5(2)条确定了其运作的独立性。局长没有任期保证,该职位不由议会审查,因为其由总统任命,并向总统汇报。预防和打击腐败局采取了预防、宣传、调查和起诉罪犯三管齐下的方法。根据《预防和打击腐败法》第 6(3)条,预防和打击腐败局在征聘和培训工作人员方面有独立的服务计划。其他相关机构包括检察长、警方和金融情报部门。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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