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警务外,还有一些机关和机构专门负责对腐败事务的侦查、调查和司法处理。廉政委员会 2000 年公共生活廉政法令建立了廉政委员会,该委员会受权调查对公职人员的腐败申诉。它还要求高级公职人员进行资产申报并对其申报加以核实。该委员会成员由总统在同首相和反对党领导人协商后加以任命。委员会专员只能由总统罢免。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警务反腐败调查局是一个独立机构,由特立尼达和多巴哥警务部门的警官组成。反欺诈分队设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警务部门中。所有这些机构均根据其任务授权调查腐败事项。公共检察部门的主任宪法第 90 节建立了公共检察部门主任的职位,并概要说明了其任务授权。1987 年预防腐败法授权公共检察部门主任启动对腐败的调查。服务委员会宪法设立了以下服务委员会,以便对不当行为或腐败事项展开调查:公共服务委员会、警察事务委员会、教学服务委员会和公共服务上诉委员会。成员由总统任命并且只能由总统罢免。曾经担任服务委员会成员的人在任职后三年内不应当有资格被任命为任何公职人员。专职调查官专职调查官根据宪法第 91 节设立,负责调查由政府某部门或主管机关提出的申诉,包括腐败事项。专职调查官由总统任命,是议会的某一官员,并且不应担任任何其他职务或职业。受理申诉的警察机关 2006 年受理申诉的警察机关法令建立了这一独立机关,负责调查和主动监督警察服务部门内部的腐败和不当行为申诉。主任和副主任由总统根据首相和反对党领导人的联合意见任命,并且以前不得担任过警官。调查委员会 1892 年调查委员会法令授权总统组成就公共福利事项包括就腐败事项对公职人员行为展开调查的委员会。委员会的任何专员都不应对危害委员会专员的任何行动或有关任何这类行动的诉讼负有责任。委员会专员没有权利享有任何报酬,除非由议会加以批准。金融情报单位金融情报单位根据 2009 年金融情报单位法令设立,是负责在国内外执法机关、金融机构和企业界之间收集、分析、传播和交流金融情报和信息的主要机构。其官员由公共服务委员会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