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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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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其顿共和国实施《公约》第36条

录入者:xyq 日期:2016-10-10 21:10:14 人气:12 评论:0

前南斯拉夫的马其顿共和国设有多个专职机关负责通过执法来打击腐败。2002 年设立的国家预防腐败委员会能够提议对民选或委任的官员发起刑事诉讼,并且追踪和跟踪公职人员的资产与资产变动。有组织犯罪和腐败检察署有权起诉一些列犯罪。相关犯罪案件均在斯科普里 1 区初审法院有组织犯罪和腐败诉讼案件专职部提起诉讼。反腐败体制框架的构成部门还包括内政部反腐败处、财政部金融监督管理局、国库署反腐败司和海关总署廉洁司。上述专职机构的独立性在法律上得到了保障。工作人员均得到了充分的培训和充足的资源。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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