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联邦提供的资料介绍了一个由参与打击腐败的机构和单位组成的完善系统。根据 2008 年《联邦反腐败法》第五条之规定,联邦国家机构、俄罗斯联邦实体的国家机构以及地方政府机构负责在其权限内打击腐败。俄罗斯联邦总统打击腐败委员会成立于 2008 年,目的是协调各联邦行政机构、俄罗斯联邦实体的行政机构以及地方机构执行国家反腐政策的各项活动。全国各地的检察院网络包括一个由专业单位组成的垂直综合独立机构,设立该机构的目的是对遵守打击腐败法律的情况进行监测,以便帮助管理其活动。总检察院已经发布两项命令,批准了《2011-2012 年反腐综合行动计划》,该行动计划的拟订考虑到了《打击腐败国家计划》所述的各项宗旨。联邦安全部门根据《联邦安全法》第 10 条开展调查活动,以期发现、预防、制止和揭露包括腐败在内的各种罪行。已经在俄罗斯联邦内政部中央组织框架内设立了专业机构:内政部经济安全和打击腐败中央部和内政部国内安全中央部。内政部地区内部事务部门也设立了负责处理经济安全和反腐事务以及处理国内安全的相应下属单位。俄罗斯联邦调查委员会内部也设立了负责调查办公室犯罪及各种经济犯罪的专业部门。从 2009 年开始,隶属于这些部门的调查人员一直在接受培养和训练,并且一直持续至今,并且已经为他们拟订了一套方法建议。《俄罗斯联邦联邦检察院法》、《俄罗斯联邦联邦调查委员会法》、《联邦警察法》和《联邦警察行动法》对国家机构和官员应执法机构请求提供信息的要求作了规定。开展审查的专家们适当考虑了就负责调查腐败罪行的调查人员的专家化问题提供的资料,并且得出结论,认为有必要进一步提高调查人员的专业技能及安排其开展专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