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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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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坚合众国实施《公约》第21条

录入者:js 日期:2016-10-7 11:04:02 人气:10 评论:0

    美国尚未颁布联邦一级的立法来确立私营部门的国内贿赂(商业贿赂)本身为刑事犯罪,原因是根据《美国宪法》,这些犯罪专由各州进行刑事定罪,除非基本罪行之外增加了额外的犯罪因素,为联邦管辖提供了依据。在这种情况下,除其他外可以通过并且已经通过邮件和电信欺诈法规及《旅行法》在联邦一级进行起诉。在州一级, 38 个州明确禁止商业贿赂,一些州利用普遍适用的欺诈法规起诉商业贿赂。在商业贿赂不是罪的各州,常常可根据关于不公平贸易做法的法律惩治贿赂行为。尽管没有联邦商业贿赂法,但美国能够并且已经有效地起诉商业贿赂。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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