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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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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洛伐克实施《公约》第20条

录入者:js 日期:2016-10-5 10:52:26 人气:9 评论:0

   资产非法增加,虽然没有规定适用的刑事罪,但关于财产来源证明的法律提供了国内法依据,检察官可据以向法院提交宣布个人资产非法增加的诉状。在宣布个人资产非法增加的情况下,与所宣布的非法所得金额等值的财产将根据法院命令予以没收。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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