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资产非法增加,虽然没有规定适用的刑事罪,但关于财产来源证明的法律提供了国内法依据,检察官可据以向法院提交宣布个人资产非法增加的诉状。在宣布个人资产非法增加的情况下,与所宣布的非法所得金额等值的财产将根据法院命令予以没收…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