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 50 至 54 条规定,在最终刑事判决之后提起民事诉讼,不影响受害人行使向民事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在国家一级,法律部主任提起民事诉讼,公诉机关依职权履行相关诉讼程序。(《反腐败法》第 87 条)。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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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 50 至 54 条规定,在最终刑事判决之后提起民事诉讼,不影响受害人行使向民事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在国家一级,法律部主任提起民事诉讼,公诉机关依职权履行相关诉讼程序。(《反腐败法》第 87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