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因腐败行为产生的行政行为可通过行政争议法庭予以废除或宣布无效,该法庭还有权就损害赔偿作出裁决(《宪法》第 24 至 25 条,及《第 15.524 号判决法》第 22 至 24 条)。在刑事事项中,可给予腐败罪行受害人赔偿(《刑事诉讼法典》第 25 至 26、81 至 83 和 159 条)。《民法典》对欺诈、过失或疏忽行为的民事责任作了规范(第 1319 条)。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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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对于因腐败行为产生的行政行为可通过行政争议法庭予以废除或宣布无效,该法庭还有权就损害赔偿作出裁决(《宪法》第 24 至 25 条,及《第 15.524 号判决法》第 22 至 24 条)。在刑事事项中,可给予腐败罪行受害人赔偿(《刑事诉讼法典》第 25 至 26、81 至 83 和 159 条)。《民法典》对欺诈、过失或疏忽行为的民事责任作了规范(第 1319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