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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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1962 年最高法院司法组织法令第 17 和 19 节允许民事原告根据由另一人实施的不法行为包括腐败行为而提出请求损害赔偿的法律诉讼。民事损害赔偿的授予不得影响有可能给予的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