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课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可以对腐败所导致的损失进行赔偿(《反腐败和经济犯罪法》第 51-54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