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 正文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布基纳法索 实施《公约》第35条

录入者:xyq 日期:2016-9-24 19:44:52 人气:14 评论:0

根据《反腐败法》第 97 条,除了《刑事诉讼法》第 2 条第 1 项提及的个人之外,在善治和人权领域工作的协会可以依据本法提出民事诉讼,对因该法所规定的任何罪行造成的伤害进行索赔。

    标签:公约实施
    评论信息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