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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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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桑尼亚实施《公约》第34条

录入者:xyq 日期:2016-9-23 8:49:06 人气:14 评论:0

订有将被判犯有腐败罪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并禁止其进入的制度(《公共采购法》第 57 条)。未报告任何确保因腐败行为而受到损害的人有权提起法律程序的措施。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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