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 正文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实施《公约》第34条

录入者:xyq 日期:2016-9-23 8:47:50 人气:15 评论:0

正如国家访问期间所阐明的,1985 年关于民事交易的第 5 号《联邦法》的若干条规定可与实施《反腐公约》第三十四条关于腐败行为的后果及其对合同有效性的影响部分相关。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有关当局把《联邦民事诉讼法》第 282 至 298 条称作适用的法律框架,以规范因腐败行为而遭受损害的各方的索赔权利。

    标签:公约实施
    评论信息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