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 正文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罗马尼亚实施《公约》第34条

录入者:xyq 日期:2016-9-22 16:27:30 人气:9 评论:0

第 34/2016 号政府紧急法令规定,订约当局有义务将在过去五年内由于腐败、欺诈或洗钱犯罪而被定罪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排除在公共采购程序之外,这对在过去三年内由于有违职业道德的某项行为或职业过错而被定罪的竞标人也将同样适用。民法典规定如果没有其他可预见的制裁违反法律而订立的任何合同都将归于无效。

    标签:公约实施
    评论信息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