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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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刑法典》第237 条将许诺、提议或给予公职人员任何种类特权以回报其违反公职的作为或不作为视为犯罪。“给予”的要素在本条款中未提及,但隐含其意。《刑法典》第5 条规定了“公务员”的定义,其中也包括“被委托提供公共服务”和“执行一项公共服务相关工作”条件下的司法机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