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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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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尼亚实施《公约》第33条

录入者:xyq 日期:2016-9-14 8:24:02 人气:7 评论:0

法律规定,对于罗马尼亚的所有公共机构,凡是为公共权力机关、机构及其他 单位工作的公务员、合同人员及其他类型的工作人员,如果报告腐败犯罪即向其提供保护。内政部反腐总署负责执行相关条例和业务行动,包括建设关于举报人的数据库。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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