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日利亚现已将“行贿”和“受贿”定为刑事犯罪,相关规定主要载于《反腐败及其他相关犯罪法》第 8 至 10 条和《刑法》。《反腐败及其他相关犯罪法》第9 条涉及公职人员和任何其他人员的行贿,而第 8 和 10 条则涉及任何人员的受贿;包括法人在内的第三方受益人亦涉及到(第 2 条)。第 53 条引入了“犯罪心理推定”。
《反腐败及其他相关犯罪法》所界定的公职人员,包括以任何资格受雇或受聘从事联邦、州或地方政府、公营公司、任一政府或机构所扶持的私营企业的公共服务人员,以及司法人员、委任或当选官员和议会议员。《反腐败及其他相关犯罪法》和《刑法》均视法官和地方治安法官为公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