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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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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刑法》第 135、 143、 256、 257 和 258 条提到了《公约》第十七条的部分要求。例如,第 256 条仅限于滥用“国家或国家机构提供的用于公共利益工程或活动的”资金情况,似乎不包括私人资金。此外,所引证的条款并未明确涵盖改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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