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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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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731-8866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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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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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内亚实施《公约》第34条
《民法典》规定,凡具有不道德或非法目的的法律行为都属无效( 第 1066 条)。此外,《反腐败法》草案规定, 通过腐败行为订立或获得的任何合同一律应予废止( 第17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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