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刑事诉讼法》第 13 条确立海地法院对海地境内发生的所有犯罪具有管辖权。《刑事诉讼法》第 5、 6 和 7 条规定,如国外犯罪危害海地国家安全或犯罪的对象是海 地国民,海地法院可审判在国外犯罪的海地国民、外国人及其共犯。海地未确…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