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网站首页
动态资讯
法律文本
各国实施
评估报告
学术研究
反腐败工具箱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
课
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喀麦隆实施《公约》第38条
警方还有一个专门处理经济和金融犯罪的机构。为加强合作,警官在国家反腐败委员会内工作。然而,也有可能警方处理的某一案件在国家反腐败委员会不知情的情况送交法院。喀麦隆金融调查局是由 2005 年 5 月 31 日关于国家金融调查局的组织…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研究
Powered by Wang 页面执行时间0.1719秒 查询数据库1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