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不能减轻对与司法机关合作的人员的处罚。存在不起诉合作者的可能性,但仅限于涉及在另一起案件中被起诉的国家官员的案件(《反腐败组织法》第 103/6条)。对与司法机关合作的人员给予保护(《反腐败组织法》第 103/2 和 103/6 条)。…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