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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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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实施《公约》第31条
《刑法》第 64 条规定犯罪所得和犯罪工具应当予以没收(包括基于价值的)。《刑法》规定,犯罪分子“违法获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中国有关部门解释称,“违法所得的一切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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