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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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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在进行国家访问时,《刑法》第368条还部分涵盖了滥用权力的行为,将国家公职人员通过滥用职权或职务寻求或获取捐助、税收、费用或权利形式的不正当酬金或馈赠定为犯罪。该规定比《公约》第十九条更具约束性。然而,在实施第94/VIII/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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