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网站首页
动态资讯
法律文本
各国实施
评估报告
学术研究
反腐败工具箱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
课
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喀麦隆实施《公约》第48条
喀麦隆将《公约》视作执法相互合作的依据,其理解是《公约》构成本国法律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国家反腐败委员会与法国中央预防腐败机关签署了一项《合作议定书》,以便在培训方面相互交流和共享信息。法国在喀麦隆派驻了法国联络警官。…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研究
Powered by Wang 页面执行时间0.1719秒 查询数据库1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