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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得角实施《公约》第48条
在涉及毒品犯罪的洗钱案件中,佛得角与外国执法机关进行了合作。提供合作的形式包括信息交流、确认人员身份、追踪并没收犯罪所得和工具(第6/VIII/2011 号法第 158 条) 。尚未报告关于处理《公约》中定为刑事犯罪的犯罪的具体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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