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网站首页
动态资讯
法律文本
各国实施
评估报告
学术研究
反腐败工具箱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
课
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乌克兰第16条
《刑法》中的贿赂条款采用了“官员”一词,在对《刑法》第 364 条(滥用职权)的说明中给出了“官员”一词的定义。这一定义通过《第 3206-VI 号法》得以大大扩展,使其包括受权履行国家或地方政府职能的个人以及被赋予权威地位来履…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研究
Powered by Wang 页面执行时间0.1563秒 查询数据库1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