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网站首页
动态资讯
法律文本
各国实施
评估报告
学术研究
反腐败工具箱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
课
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古巴实施《公约》第46条
古巴也在这个领域缔约了 23 项有关双边协定。在没有订立条约的情况下,古巴根据互惠原则行事。它也可以根据《公约》采取行动。没有要遵守两国共认犯罪原则的要求。 外交部是实现《公约》目的的中央主管机关。请求只可以在调查委托书的…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研究
Powered by Wang 页面执行时间0.1406秒 查询数据库1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