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网站首页
动态资讯
法律文本
各国实施
评估报告
学术研究
反腐败工具箱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
课
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新加坡实施《公约》第46条
《刑事事项互助法》为司法协助提供了法律框架。新加坡已与中国香港、印度和美利坚合众国订立了司法协助条约。新加坡和其他意见类似的东南亚国家联盟一样,也是《刑事司法互助条约》的缔约国,还签署了其他多边条约以及《英联邦内刑事事项…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研究
Powered by Wang 页面执行时间0.1602秒 查询数据库11次